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专科(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资环院字〔2024〕27号)第四十七条规定,我院拟对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启动退学处理程序,本次拟退学学生名单详见附件。
前期,我院已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多种方式,并多次联络学生本人,均无法完成《拟退学处理告知书》送达工作。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现通过我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告送达。
本次公告期限: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公告期满即视为《拟退学处理告知书》依法送达。
相关学生如对本次拟退学处理存有异议,请于公告期满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前往学院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所有材料须内容真实、本人亲笔签字确认。逾期未提交申辩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申辩权利。学院将按照校内审批流程上报学校,由学校审议后作出正式退学处理决定。
申辩地点: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奥恒实践中心203办公室
电子邮箱:1139920332@qq.com
申辩联系电话:028-26092157
特此公告。
附件:拟退学处理告知书送达公告名单
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生态环境学院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 序号 |
学院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年级/专业/班级 |
身份证号 |
| 1 |
生态环境学院 |
2023010526 |
罗浩 |
男 |
2023级环境监测技术02班 |
511902********3995 |